2. 配置的地点应靠近发生事故可能性高的工作位置,可以按照救援的最佳时间分布布置。符合要求的洗眼装置可以覆盖半径小于15m的范围(参考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)。
8.3.2 冲淋、洗眼设施应靠近可能发生相应事故的工作地点。
发生眼灼伤后现场即刻处理是决定预后的关键措施,应立即、就近以生理盐水或清洁水彻底冲洗结膜囊,其用量为每只眼至少5OOmL,冲洗时间一般为5-10 min。
–使用时必须自动打开,而不需要使用者用手打开
–两个眼睛可以同时冲洗
(1)一般性有毒、有腐蚀性的化学品生产或使用区域内,按20-30m设置一站。
(2)剧毒、强腐蚀或者温度高于70°C的化学品及酸碱使用区域内,设置位置应该距离事故发生处3-6m,但不得小于3m,应避开化学品喷射方向布置。
(3)化学分析试验室内,使用频繁的有毒、有腐蚀性试剂,需设置安全淋浴洗眼器。
(4)电瓶充电室附近应设置安全淋浴洗眼器。
(5)多层厂房一般可设置在通畅的通道上,一般布置在同一轴线或出口。